黑龙江省勘察设计协会宣传管理制度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5-10-22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规范黑龙江省勘察设计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宣传管理工作,提升会员单位品牌形象,促进行业交流与发展,依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《黑龙江省勘察设计协会章程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协会全体会员单位,旨在明确宣传投稿要求、流程及管理规范,确保宣传内容真实、合法、积极,维护行业整体形象。
第二章 宣传投稿要求
第三条 投稿要求
协会原则上按年度核定投稿数量,全年统筹发布,会员单位可按要求进行投稿,根据会员级别拟定年度投稿上限为:
1.普通会员单位:4篇
2.理事单位:6篇
3.常务理事单位:8篇
4.副理事长单位:10篇
第四条 投稿内容范围(主要包括但不限于)
1.企业宣传:
企业介绍(发展历程、资质荣誉、企业文化等)
重点项目案例(技术难点、四新应用、社会效益等)
社会责任实践(公益活动、行业贡献等)
2.优秀作品展示:
获奖作品(国家级/省级奖项需提供证书扫描件)
设计方案、施工图纸、技术专利等(需附设计理念、技术参数)
3.人员招聘:
岗位需求(职责、任职要求、薪资待遇)
人才政策(培训计划、晋升机制、福利保障)
4.行业动态:
政策解读(地方/国家政策对行业的影响分析)
技术交流(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工艺的应用案例)
活动报道(协会会议、论坛、考察活动等)
第五条 投稿格式规范
1.文字稿件:
以Word格式提交,观点鲜明、逻辑清晰、数据准确。
禁止抄袭或虚构内容,引用数据须注明来源。
2.图片与视频:
图片:JPG/PNG格式,分辨率不低于300dpi,附简要说明及出处。
视频:MP4格式,分辨率不低于1080P,时长控制在5分钟内,附文字简介。
3.落款信息:
须注明作者、单位及联系方式,确保信息真实有效。
第三章 投稿平台与流程
第六条 投稿平台
1.协会官方网站:
设立“行业动态”、“会员风采”、“技术交流”、“招聘信息”等专栏,稿件审核通过后发布至对应栏目。
2.微信公众号:
推送内容需符合平台风格,正文需简洁明了,可添加话题标签(如#黑龙江勘察设计#、#优秀作品展示#)提升曝光。
3.会员微信群:
实时发布行业动态、政策解读等短消息,鼓励会员单位转发优质内容至朋友圈或行业群组。
第七条 审核及发布流程
1.审核机制:
投稿单位需对稿件进行内部审核,确认无误后,以函件形式报送至协会宣传部。
协会对稿件内容进行合规性、真实性及质量评估。
2.审核标准:
合法性: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。
真实性:数据、案例须真实可查,禁止虚假宣传。
质量:具有行业参考价值,适合推广宣传。
3.发布流程:
审核通过后,稿件按平台特性进行排版优化(如微信公众号添加封面图、协会网站添加关键词标签)。
发布后,协会通过邮件或短信通知投稿单位,并提供内容链接供其宣传使用。
第四章 附 则
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。